榮奮剛,全國紀檢監(jiān)察系統(tǒng)先進工作者、山西省監(jiān)委委員。
40天查結忻州市委原書記董洪運嚴重違紀案,27天查結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李建功嚴重違紀案,20天查結省煤炭廳原廳長吳永平嚴重違紀案……山西省監(jiān)委委員榮奮剛用實際行動詮釋了責任和擔當。
2014年中央嚴肅查處山西系列腐敗案件,當時山西省內(nèi)政治生態(tài)嚴重惡化,腐敗案件集中爆發(fā)。全省紀檢系統(tǒng)查辦腐敗案件亟需強力打開局面,給群眾一個滿意的交代。
重壓之下用強將,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三處處長榮奮剛出任省紀委紀檢監(jiān)察二室主任。上任伊始,榮奮剛接手的一系列案件,牽涉面廣、涉案人員多、案情復雜,最多時他一人兼任5個調查組組長。日期倒排、時間切段,他經(jīng)常是這個調查組分析完案情,又匆忙奔赴下一個調查組分析研判線索,硬骨頭一個接一個啃,案件一個接一個突破,“連軸轉”“白加黑”成為工作常態(tài)。大家都勸他緩一緩,他卻說:“組織信任我,把這么重要的任務交給我,我沒有理由推脫,必須拿下,以回報組織的信任。”他以上率下,充分發(fā)揚能打硬仗、敢打硬仗、善打硬仗的優(yōu)良作風,團結帶領調查組的同志們北上南下、東奔西跑,連續(xù)查處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、省煤炭廳原廳長、忻州市委原書記、高平系列腐敗案等影響惡劣的重要案件,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。
從資深檢察官到紀檢干部,不單單是身份的變化,更多意味著思維觀念和工作方式的轉變。榮奮剛在思想認識、責任擔當、方法措施上緊跟中央紀委、省委和省紀委部署要求,以堅強黨性和責任擔當把握運用好監(jiān)督執(zhí)紀“四種形態(tài)”,既能辦大案要案、打惡仗硬仗,又善于抓早抓小、動輒則咎。
2016年上半年,榮奮剛負責的紀檢監(jiān)察二室共對17名省管干部進行了談話,通過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,有15名談話對象主動承認在黨的十八大前不同程度地存在收受禮金禮品,為身邊工作人員謀利等傾向性、苗頭性問題,2名談話對象確實存在一定違紀問題,對這些問題都及時給予組織處理、提醒談話和誡勉,拉起了紀律的警戒線。
從事紀律審查工作,不僅需要較高的政治覺悟和業(yè)務素養(yǎng),更需要注重自身品行修養(yǎng)。在上級領導和同事們心中,榮奮剛是省紀委的紀律審查標桿,但在他自己心中,卻始終認為榮譽是組織認可,成績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。在工作中,他德高為師,帶隊伍言傳身教,經(jīng)常身先士卒沖在第一線,毫無保留地傳授自己多年積累的經(jīng)驗。對待權力,他始終如履薄冰、兢兢業(yè)業(yè),把他信奉的“權力意味著責任和擔當”體現(xiàn)在工作中。他工作生活中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堅持高標準、嚴守紀律紅線,在榮奮剛的帶領下,山西省紀委紀檢監(jiān)察二室成為一支作風優(yōu)良、敢打硬仗、能打勝仗的戰(zhàn)斗隊。
榮譽在身而不自恃,奮勇向前永不退卻,剛正不阿嫉惡如仇。榮奮剛正是這樣一位時刻自省、自警、自強的紀檢監(jiān)察干部,做尊崇紀律的明白人、嚴守紀律的帶頭人、“啄木鳥”式的“護林人”、秉公執(zhí)紀的“鐵面人”是他畢生的追求。